前陣子某天家人從戶籍地拿回一封掛號信通知

因為過了已經過了好幾週理論上已經被退回了

剛好連假完一早趕快去郵局詢問是否已退回

郵局人員說本來下午就要退回去了

而且是用掛號來回件

心裡想說“什麼東西這麼講究要來回件”

拿到以後一看是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還不曉得怎麼回事

打開來一看“登登”.....是在蝦皮的帳號被檢舉了

一看日期是4月份的事了

大概就是那些檢舉達人一次檢舉一批的

所以一直到十月才處理到我的帳號

不得不說收到這種函真的會讓人覺得相當煩躁

不過就是想賺點零用錢罷了至於嗎????

烙法規的部分講得很嚴重

又是罰錢又是坐牢的==

這個時候應該每個人第一個反應都會先去谷歌一下相關資料吧

網路上大概也有幾篇是網友分享收到後的處理狀況

來函會要你回覆一些資訊

只能說就照實回答吧

當時在思考如何回覆的時候

也是有小惡魔一直在腦海裡盤旋“已銷售出去的數字是否要照實講呢”

因為我看網路上有些網友的狀況是還沒銷售出去或是不小心有銷售出去一些

但是娘娘賣出去的數量其實還不算少

所以不知道這部分到底要怎麼回答

上班日打了一通電話給承辦人問初犯是不是會開罰

承辦人很委婉的說“不能跟你保證 但是應該不會”

左思右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是可以去蝦皮調閱銷售資料的

所以你講1瓶跟58瓶其實意思應該不會差很多

而且對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說行為已經觸法犯後的態度應該是關鍵

花了半小時去回給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函給寫好

先講結果:後來收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回文這次就用平信了

大意就是說:念你初犯而且陳述自己不知情的狀況下暫且饒你一命,再犯就加重罰則

我有聽過賣隱形眼鏡初犯後來是罰新台幣三萬(基本)

只能說這次運氣還不錯

可惜經營的好一陣子穩定的賣場就不能在運作了

零用錢也沒啦~~~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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